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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名书记员简章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1名书记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

招考人数
1
报名时间
2022.03.08-2022.03.14 16:00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咨询电话
0546-8615777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招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2022年2月28日)。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等;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无家族遗传病等情形。

4、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财经类、计算机类、法律类专业,具备以上专业相关工作从业或实习的经历,或有以上专业等级证书的优先。

5、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归纳和良好的表达能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如现场勘验等,该岗位比较适合男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招聘,参与之后任何时间经查证属实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曾受过学校或培训机构行政管理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确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2022年3月14日16:00,逾期不受理。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具体方法:报考人员微信关注公众号“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点击“报名”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根据页面要求,注册账号,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必须上传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在线证明(有效期内)、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如有)等。上传的材料照片(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内容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200K以下)。

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写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按照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将在公众号【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到资格审核通知,请及时登录查看,并在2022年3月14日17:00前完成缴费。

(三)面试

对面试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岗位要求的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主要包括:(1)身份证;(2)户口本索引页、本人页;(3)学历、学位证书;(4)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违纪证明;(5)任职回避表(现场填);(6)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如有)或工作经验证明(如有)。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审核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测试及面试资格。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3月15日下午14:00,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叉路口以西50米路南后院)

(四)考察及体检

拟录用人员上报考察所需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个人遵纪守法等情况。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及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属实,不宜在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后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进行试用和岗前培训。


录用及待遇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与东营蔚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经试用和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转为正式录用人员。

1、试用期每月2190元,试用期满每月3190元(含四险一金)。

2、经考核成绩优异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3、外地人员提供住宿。

不能适应所做工作的,在录用期内违法违纪、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疫情防控及其他

1、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须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手机展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省份旅居史等特殊情形的应试人员,须于考前主动向招聘单位申报,服从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考试秩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一旦缴费视同自愿参考,缴费后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考者不能退费,特此提醒!

4、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胜利人才开发中心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5、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546-8615777

联系人:王女士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3FsJ


原标题: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简章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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