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为满足我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充实我公司人才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四川南江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国企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能胜任国企工作;
5.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6.符合《四川南江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条件;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12月19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责任被单位解聘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伪造证件、提供虚假信息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简历投递
1.投递时间: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18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投递资料: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投递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版本通过网络方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634115505@qq.com,文件标题: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联系方式。
(未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或在规定报名时间外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或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包括:
①报名表(见附件);
②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工作证明、社保记录);
⑥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3.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料投递后,由四川南江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对任职资格等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比例要求,取消该岗位招聘。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本人到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本人需携带《报名登记表》(签字捺印)、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蓝底)、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职业(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工作证明、社保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和其他能反映个人业绩的材料。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信息遗漏或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面试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风险管控、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及职业操守等方面。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
(三)体检
各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统一组织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体检结论不明确的或不完整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并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考生为考察对象。由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组成考察组,派遣专人前往考察对象原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开展政审考察。同时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用人员的资格。
(六)聘用
1.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后并经公示合格者,按招聘国企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国企报到,签订《劳动用工合同》。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3个月,薪酬待遇按照招聘国企相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工作由县国资监管局、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南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scnj.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有关信息。
(二)招聘后续如需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的,将提前在南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scnj.gov.cn/)上予以公告,报考者需持续关注并对应做好安排。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用事业发展集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22777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监督举报电话:
南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0827-8266227
南江县纪委监委驻县国资监管局纪检监察组:0827-8226993
四川南江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827-8227778
附件:1.四川南江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四川南江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四川南江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四川南江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