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信息
眉山市青神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司法警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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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信息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17 -2025/12/26

为进一步充实司法警察队伍力量,强化审执工作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职责


01


1


招聘岗位


劳务派遣司法警察2名(仅限男性)。


2


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审判执行保障工作,包括庭审押解、看管、值庭,以及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执行辅助任务;


2.负责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巡逻防控,维护诉讼秩序和办公环境稳定;


3.配合完成司法文书送达、财产保全辅助等工作;


4.服从法院安排的其他司法辅助及应急保障任务,严格遵守司法纪律和保密规定。


招聘条件


02


1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条件:身高170cm及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无纹身,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养和体能条件;


5.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应变处置能力,服从工作安排,能适应24小时应急备勤需求;


6.有司法警察、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服役经历,或公安类、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被相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


5.存在回避情形或其他不适宜在法院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


招聘程序与步骤


03


本次招聘仅设体能测试和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具体流程如下:


01


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24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青神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文末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电子版,通过邮箱打包发送至345170014@qq.com,咨询电话:19150504965或028-38811398,现场报名地点:眉山市锦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2


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招聘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03


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所有项目均需达到合格线,具体按年龄分段设定标准:


30岁(含)以下:1000米跑(≤4′25″)、4×10米往返跑(≤13″1)、纵跳摸高(≥265厘米);


31岁(含)以上:1000米跑(≤4′35″)、4×10米往返跑(≤13″4)、纵跳摸高(≥265厘米);


3.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测试前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缺考或任一项目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04


面试


1.人员确定: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养、岗位适配度、语言表达、应变处置、仪表气质等;


3.面试安排: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生需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成绩核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最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成绩并列,优先聘用符合优先条件者。


05


体检和考察


1.人员确定: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检测项目,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适配性等,核实报考资格及回避情形。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中途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06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青神县人民法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公众号“青神法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07


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青神县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待遇


04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支付工资,最低工资3700元/月,(最低工资含基本工资、平时考核绩效工资、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等,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年终目标考核奖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一般不低于3000元。随着在法院工作年限的增加,通过晋级考试,将逐步增加工资待遇。


(二)单位机关食堂提供早、中、晚三餐,餐食价格与在编干警执行相同标准。


(三)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干警相同标准的健康体检等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干警相同标准的工会会员待遇。


其他事项


05


1.本次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律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法院不解决住房;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考生应保证电子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本公告及下一招聘环节信息均通过“青神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信息,因考生未看公告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