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
嘉农镇中心卫生院因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2招聘岗位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中心卫生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工作简历、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中心卫生院4楼院办公室(周一至周五)报名,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18981372521。
(2)网上报名:将工作简历、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注册备案表”、《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中心卫生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573416082@qq.com,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所有扫描件均保存为PDF格式,统一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发送,确保扫描内容清晰、完整、字迹工整。个人对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不得参与招聘。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嘉农镇中心卫生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届时将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务安排
本次面试采用“自我介绍+答题”的形式,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以及对报考岗位的理解和职业规划等,回答由考官提出的专业知识问题和综合能力问题。
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由嘉农镇中心卫生院通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自行到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含心理测试)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需经我院同意后,在另一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聘用:由用人单位嘉农镇中心卫生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
递补: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一)请应聘者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招聘进程。如因应聘者个人通讯原因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如应聘者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
(四)请应聘者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
(五)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咨询电话:罗老师18784506148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中心卫生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