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2个岗位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宜宾市社会福利院,是宜宾市民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护士5名,护理人员15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三、开考比例
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具体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报名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并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宜养楼4楼405办公室(翠屏区菜坝镇宜飞路100号)。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9:00—17:00)。
2.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3.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3)有效的且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证明;
(4)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5)个人无失信问题的证明材料。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6)若符合招聘信息上择优录取条件的相应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5.提醒。资格审查工作由宜宾市社会福利院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宜宾市社会福利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调剂。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宜宾市社会福利院于2025年12月11日18:00前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官网(网址:http://223.85.114.34:8090/web/ybfl/sgzl/sghd/)及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六、考试
(一)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考试内容均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关。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
护士笔试具体地点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宜乐楼多功能厅,护理人员不笔试直接面试+实操。
(三)笔试成绩占60%,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5年12月12日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官网(网址:http://223.85.114.34:8090/web/ybfl/sgzl/sghd/)及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请自行登录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面试
经笔试入围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护士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3日9:30
2.护理人员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4日9:30
3.面试地点: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宜乐楼党员会议室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八、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宜宾市社会福利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官网(网址:http://223.85.114.34:8090/web/ybfl/sgzl/sghd/)及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生请自行登录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查询。
九、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
(二)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官网(网址:http://223.85.114.34:8090/web/ybfl/sgzl/sghd/)及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市社会福利院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其中,所有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此前已报考其他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市社会福利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照《宜宾市社会福利院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试用期满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招聘工作在市民政局的组织领导下,确保信息、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纪律监督始终贯穿本次招聘,对在任何环节出现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薪酬福利待遇
1、护士年综合薪资:7万~9万,护理人员年综合薪资:6万~8万。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我院管理制度执行。
2、其他:缴纳6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商业意外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三、本公告由宜宾市社会福利院负责解释(含参考的专业目录等)。
十四、相关要求及咨询电话
(一)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咨询电话:0831—7897239
(二)相关要求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微信公众号及宜宾市社会福利院官网(网址:http://223.85.114.34:8090/web/ybfl/sgzl/sghd/)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附件:
1.宜宾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doc
宜宾市社会福利院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
宜宾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招聘人数 |
相关资格条件 |
优先条件 |
1 |
护士 |
本科(二级学科):护理、护理学;研究生(二级学科):护理、护理学。 |
本科及以上 |
1986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以上放宽到1981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
5 |
取得护理学专业技术初级(师)及以上资格证。 |
主管护师以上资格优先录用 |
2 |
护理人员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 |
女性1977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男性1970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
15 |
不限 |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1、老年照护服务与管理专业、护理、老年康复专业及具有1年以上相应的工作经验;2、具有养老护理初级以上资格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