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
四川省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文件规定,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创建于1950年8月,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公益二类。医院为事业单位,是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有忠山、康健中心、蓝田三个院区,服务于川渝滇黔四省市结合区域近6000万群众,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临床教学医院。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博士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须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参加本次招聘,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7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
报名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太平街25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忠山院区行政7楼人力资源部。
(二)资格审查
现场提交以下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姓名+具体材料名称”,请打包发送至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xnykdfyrzb@126.com。
博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1份(有海外教育经历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
《申报人员信息情况登记表》1份(附件3);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手写签字)(附件4);
相关科研材料1份;
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并加盖双方指印)及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过时报名者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与其所报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不相符合的,人力资源部在资格审查中将不予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在资格审核一周内通知本人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进入面试环节,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本人。
五、面试
(一)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认参加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考察其专业知识、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
(三)面试时间、地点以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通知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到达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及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官网公示,请考生注意关注。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要求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和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复检需按照我单位健康管理中心体检报告,单独对未合格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必须在我单位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我单位纪委办公室及其主管科室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科研诚信、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因不合格、拟取消聘用资格或个人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后出现的缺额,或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及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严明招聘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人力资源部0830-3165062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830-3165022
附件:1.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3.申报人员信息情况登记表
4.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