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宜宾市叙州区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2名,派遣至宜宾市叙州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以下简称: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及具体情况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2)。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4.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或尚在影响期内影响录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16:00截止。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站(https://www.ybrcl28.com)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1),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网络报名资料:
(1)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的《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其中学历需自行提供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证书查询证明。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报考单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标题格式命名投递至指定邮箱(2857742091@qq.com),未按要求上传或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提交网络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注:以上所有相关资料需全部归纳到报名表文档后进行上传。
5.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叙州金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
2.现场复审。经初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叙州金才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现场提交如下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不能进入考试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1.本次招聘的岗位采用笔试方式,笔试分值为100分。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公文写作能力和对政务服务保护的认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3)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本批次招聘工作。
2.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1.入围要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用工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察
由叙州金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再次进行复核。在考察阶段,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六)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等额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审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叙州金才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局(试用期1个月)。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未经用工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工作不适应或其他原因离职出现缺额的,可依次等额递补。本次招聘各阶段的递补期均为不超过1年。
四、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五、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叙州金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4780881862)。
招聘岗位一览表
用工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条件 要求 |
其他 |
开考 比例 |
区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局 |
窗口工作人员 |
2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1.30周岁及以下; 2.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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