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补充城市基层治理力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绵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三台县辖区范围内社区在职专职网格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所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招聘资格;
3.工作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2025年12月5日至12月9日,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报考者按报考岗位到相应乡镇报名。三台县潼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三台县潼川镇北泉路19-11号,电话:0816-5331173),三台县北坝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北坝镇樟树路49号,电话:0816-5331403)
3.报名所需资料:《附件2:三台县2025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份(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白底);具有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加分情况,在三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5.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并注意查看。
特别提醒: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招聘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加分
(1)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加1分,社会工作师资格加2分,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加3分,不同级别取最高分值,不累计加分。
(2)个人获得三台县委、县政府或绵阳市级部门表彰表扬奖励的加1分/次;获得绵阳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表扬奖励的加2分/次;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表扬奖励的加3分/次,同一项工作受到多次表彰表扬,属于同一级别表彰表扬的,只加分一次,属于多层次表彰表扬的,以最高级别层次计算加分;
(3)退役军人荣获一等功的加4分/次、二等功加3分/次、三等功加2分/次,荣获“四有”奖励的加0.5分/次,“四有”奖励累计不超过2分;
(4)烈士直系亲属加5分。
所有加分项须在2025年12月5日前获得,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和面试因考生自己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考场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4.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天左右在三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三)体检
1.根据同一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三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抽选指定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怀孕等原因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同一报考岗位按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制定考察方案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三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招聘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定岗及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考生报考岗位情况由潼川镇、北坝镇统筹安排定岗。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潼川镇、北坝镇报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调整、提示等事项均在三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三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纪律监督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816-5336883
县委社会工作部0816-533700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816-5333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