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加强工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四川省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川工办发〔2025〕7号)精神,结合青川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待遇
(一)招聘名额:2名,其中男性1名、女性1名。
(二)招聘岗位:综合岗位。
(三)岗位待遇:每月综合待遇不低于6500元(含工资、绩效、政策性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类奖励和补助)。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从事过党群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以及具有文秘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二)报考专业
报考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类、法学类、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12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青川县总工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839—7202563,139-0812-5536。
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资格证书和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3张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对报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减少或取消招聘名额。采取笔试+面试综合淘汰方式进行。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笔试
《综合知识》笔试参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执行,增加工会知识内容。
笔试于2025年12月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青川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男女各前3名进入面试,并在面试前3日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四)考试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川县总工会工作地点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届时通知。体检费用由青川县总工会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弃权。
六、考察
青川县总工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工作经历、考试成绩、考试名次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取消拟聘资格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且递补不超过2次。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并在3个工作日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为单位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聘手续。
九、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报考者报名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如遇不可抗力原因,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具体调整情况将提前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川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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