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
为进一步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服务保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1
单位
绵竹市人民法院
2
岗位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主要配置在审判业务部门从事审判辅助工作。
3
性质
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4
名额
计划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4名,其中:法官助理12名,司法警察2名,详细信息见附件《绵竹市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绵竹市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
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绵竹市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情况表》。
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9年12月1日至2007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
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
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工作的情形。
注意:报考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不得在绵竹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得在绵竹法院辖区范围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法律有偿服务职业、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等。
三
招聘程序
1
报名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报名地址: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政治部(绵竹市紫岩街道玉妃路2段664号)。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下午5点。
报名信息:
符合招聘的人员,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
①个人简历
②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⑤其他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⑥未缴纳社保证明(注:此项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提供)
⑦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材料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在各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
考试
考试设置笔试和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50%)
时间:2025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点。
地点:绵竹市人民法院(绵竹市紫岩街道玉妃路2段664号)。
内容:
聘用制法官助理: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及案例分析测试(闭卷考试)。
聘用制辅警人员: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预计为120分钟。设置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占总成绩50%)
时间: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下午3点。
地点:绵竹市人民法院(绵竹市紫岩街道玉妃路2段664号)。
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
体能测试
测评对象:参加面试的聘用制辅警人员均参加测评。
Part.1
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Part.2
测评内容:公共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
Part.3
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立定跳远项目大于等于205cm,每人最多测试3次,取最佳一次成绩记录;10米×4往返跑项目少于等于13.4秒,每人最多测试2次;1000米跑少于等于4分35秒,每人最多测试1次。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未按规定完成应测项目测评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不组织复测、补测。
Part.4
体能测评其他要求:体能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及本人在《体能测评表》上确认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考生须在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在裁判组和同组考生等共同监督下进行复核研判,离场后再提出的不予受理。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在体能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或者测评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继续进行体能测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Part.5
4
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时间:另行通知。
排名规则:通过绵竹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名次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5
体检和考察
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期间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因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及亲属的无犯罪证明。
6
公示
体测、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绵竹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
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绵竹市人民法院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2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批准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
其他说明
1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本人按要求报名。
2
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
招聘单位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
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
招聘环节的相关信息均通过绵竹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相关渠道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信息,因考生未看公告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绵竹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