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中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江委组通〔2022〕28号),县委同意中江县市民服务中心面向中江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中江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在职在编事业人员(详见岗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所有条件(年龄、学历、专业、任职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5年11月26日);
4.按照政策、招考公告等规定,服务期满;
5.招聘到单位工作五年及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自考察之日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18:00。
(二)报名地点
先到中江县信访局(中江县凯江镇公园街2号,县政府前楼二楼204办公室)初审,再到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二号楼四楼426办公室)复审。
(三)报名资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
四、选调方式及内容
选调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资格审查
由中江县信访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后再交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二)考核
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江县信访局组织实施考核,笔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均为百分制,考试总分100分,两项各占50%。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报名人数若超过岗位名额的3倍,则笔试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考察
考察对象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采取审核档案资料、走访座谈、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法纪观念、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考察工作由中江县信访局组织实施。当最后一名并列时,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由中江县信访局确定拟选调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名额可依次等额递补或取消选调计划。
(四)顶岗试用
拟选调人员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时间为2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间不符合试用要求的,可终止试用。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办理相关手续
中江县信访局对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提出调动申请,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同意后,由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选调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责任自负。
(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落实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三)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在县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江县信访局、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838-7255076,县信访局0838-720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