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开招聘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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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6人2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1/20 -2025/11/26

受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委托,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为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招聘26名工作人员:


公司简介


宜宾市公服集团公司系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由市政府授权国资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公益型骨干企业。公司以“立足公用事业、服务大众民生、建设幸福宜宾”为企业宗旨,以“降低成本、提升服务、提升效益、提升形象”为经营方针,以“头雁指数”“先锋指数”“堡垒指数”“服务指数”“发展指数”五大指数作为党建引领集团现代化治理的载体,以“让党政放心、让市民满意、让员工自豪”为企业愿景,全面服务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领域。现有员工4721人(含华润710人),下属清源水务、城市公交、金盾保安、公服医药、公服市政、公服医产6家二级子公司和22家三级子公司,参股宜宾华润燃气公司。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附件。


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的公民。


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二)具备应聘岗位相关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具有团队精神,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且亲和力强。


(三)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学习开拓精神和进取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及相关证书要求:国内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于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取得(以取得电子或纸质证书为准,考核合格但正在申领过程中的无效)。


(六)工作年限:报考人员的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日,须足年计算(工作经验累计满12个月视为满1年)。报考人员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验;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有中断的,工作经验年限须扣除中断工龄时长,按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七)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附件1)为准。


(八)政治面貌: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在面试前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党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有关竞业禁止、职位禁入规定不得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涉及的回避情形(详情请见附件2);


8.被市属国有企业辞退未满五年的;


9.名下有企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与背景调查(或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PC端报名链接:sjhhrc7.zhiye.com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上报名链接进入招聘门户首页,根据本人求职意向,按照指引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及报名。在报名阶段,报考人员需完成报名资料的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所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将于笔试前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一经提交报名材料,视为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不存在禁止报考的情形作出承诺并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需在收到补充资料的短信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资料补充,逾期未补充完整将视作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信息。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即在招聘过程中或录用后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漏报、瞒报、谎报、虚报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已录用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资格审核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其中任意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1.笔试(占比40%)


①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4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③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充分竞争性,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若部分岗位确因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等比例递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批次招聘工作安排。


④笔试成绩将于面试前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后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面试(占比60%)


①根据笔试有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若最终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1:3,则笔试成绩有效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③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来判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面试成绩低的之前。


④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⑤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不含考试当日)内上传,考生可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电话号码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后台-成绩查询入口查询个人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应在接到体检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女性因身体原因需推迟的,须提前告知),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背景调查


对拟聘用人员须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拟聘用人员应在接到背调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背调授权。若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时间,视为放弃录用。


如拟聘用人员的背景调查报告存在风险警示的,用人单位有权研究决定是否录用。


(七)讨论决定


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确认无适宜聘用的人选,可取消录用;


经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并与拟聘用人选协商达成一致情况下,可对照招聘岗位降低岗位层级录用,不得提级录用;


为保证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提升用人单位招聘的科学性、一致性、规范性,原则上不进行岗位调剂。


(八)递补


公服集团公司招聘任何环节均不递补。


(九)录用公示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背景调查,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社会举证举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宜宾人才集团通知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派到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工作。


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合同期限及薪酬待遇


1.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服务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2.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宜宾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报考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三)若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入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保留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力,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展招聘或培训服务,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制作复习题、模拟题等复习资料。对于社会上有关市属国有企业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831-7883657(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31-2400602(宜宾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