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18名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是四川省委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殊事业单位,是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全省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和省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我校坐落于中国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古蜀文明的重要发源地——“天府之国”四川省成都市,位于市中心城区,毗邻杜甫草堂和金沙遗址博物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宜人。
我校是全国党校系统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目前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可开设专业40余个,位居全国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前列。现有教职工49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50余人。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计划”哲社文化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等省部级专家17人次,80%以上的专职教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当前,我校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党校(行政学院)、一流干部学院,努力实现“教研咨成果追求高质量、校园建设追求高品质、队伍建设追求高水平、校风建设追求高境界”四个愿景。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
热忱欢迎各方英才加盟,共创美好未来!
二、招聘计划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学术功底及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026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八)身体健康。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工作期间曾受过本单位处理处分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待遇
(一)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安家补助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安家补助费2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博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下)安家补助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三)对优秀年轻博士(中级及以下),根据来校后科研高质量成果给予生活补助5.4—12.6万元。
(四)视情况提供3年左右过渡租住房。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第一批)、2026年3月31日(第二批,剩余名额招聘报名)。应聘人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并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和考核人员确定。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才资格条件。根据我校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项目及标准(附件2)对近4年取得的科研高质量成果(2022年1月1日—2025年11月1日)量化计分。综合应聘人才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岗位匹配度等确定考核人员。
(三)考核。考核主要采取面试(面谈+试讲)及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方式,面试试讲成绩+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折算分值(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5%、不超过5分)为考核总成绩。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才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面谈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且差等次不进入试讲环节,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且低于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拟于2026年1月集中进行(如有剩余名额,第2次集中面试拟于2026年4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给予外地应聘人才一定交通费补贴,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四)体检。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根据招聘计划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人选。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行、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查阅核实人事档案和报考资格条件等相关资料。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蜀光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报四川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经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报名事项
(一)下载填写《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发送至邮箱scdxrs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职位编号+学科名称+本人姓名+博士毕业学校”。
(二)须按“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项目及标准(附件2)”提供如下材料:
1.相关论文发表截图、知网截图;
2.外文期刊需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证明〔只认定《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英文期刊〕;
3.科研课题需提供立项、结项证书(含报考者姓名、排名)等佐证材料。
(三)非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项目及标准(附件2)范围内的其他重要成果,亦可填入报名表内。
七、纪律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工作由我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将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才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87386942。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51144,18190978190,19130803837;
电子邮箱:scdxrsc@163.com;
通讯地址: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邮编:610071)。
本公告在我校官网蜀光网http://www.scge.gov.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等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我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公开考核招聘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计分项目及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