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2人6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医疗辅助岗人员42名(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 岗位 |
需求人数 |
招聘条件 |
| 门诊办公室医疗辅助岗 |
24 |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专业:医学相关专业,护理专业优先; (3)年龄:26岁以下(即1999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者)。 |
| 口腔科医疗辅助岗 |
5 |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专业:护理专业; (3)年龄:26岁以下(即1999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者); (4)有与口腔专业相关工作经历或口腔方向班毕业生优先。 |
| 健康管理中心医疗辅助岗 |
10 |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专业:医学相关专业,护理专业优先; (3)年龄:30岁以下(即1995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者)。 |
| 心电图室医疗辅助岗 |
1 |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专业:医学相关专业; (3)年龄:26岁以下(即1999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者)。 |
| 神经电生理中心医疗辅助岗 |
1 |
(1)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专业:医学相关专业; (3)年龄:26岁以下(即1999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者)。 |
| 计划财务科医疗辅助岗 |
1 |
(1)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专业: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3)年龄:30岁以下(即1995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者); (4)具有助理会计师职称证书。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曾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它不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三)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为PDF文件,以“岗位+学历+姓名”命名后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249805275@qq.com。具体资料如下: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相关证书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规培结业证明等)。
4.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的材料。
工作人员将根据初审结果,通知报名人员加报名QQ群。2025年11月20日下午17:00前未收到邮件回复,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考核原则和方式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为拟录用人选。
(二)医院可以根据考核表现对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录用人员进行岗位调配。因应聘人数偏少或能力素质偏差,拟录取人员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考核人员将由医院统筹组织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六、试岗和录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试岗人员名单,试岗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被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入职。
(二)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资料不齐或作假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报名QQ群的考务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0813-2121088(工作日08:00-12:0014:30-17:30)。
特此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