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2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旺苍县202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旺苍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一览表》岗位要求年龄。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本公告《一览表》相应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7)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如要应聘,须在报名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9)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5年11月24日)。
三、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2《一览表》。
报考岗位编码为251106、251110、251111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0∶00至11月28日18∶00。应聘人员请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网上报名”专栏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一)网上报名
1.明确要求。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写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不能证明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应聘人员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应聘人员请在2025年11月24日10∶00至11月28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应后果。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应聘人员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依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审查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岗位调整
岗位拟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未达到1:2的,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2日18:00前在旺苍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scgw.gov.cn/,下同)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12月4日09:00至12月5日24:00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打印本人《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笔试
如岗位拟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大于1:10,则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免收笔试费、笔试政策性加分等具体情况另行在旺苍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如增加笔试环节,则各岗位笔试科目如下:高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卷面满分100分。
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按规定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同一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80%。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应聘人员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随笔试总成绩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旺苍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增加笔试的岗位每人每科缴费5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入围面试环节,相关事项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环节。
如岗位增加笔试,在笔试环节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该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因资格复审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产生的资格复审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参加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将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两日内参加资格复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如岗位未增加笔试,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即入围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面试每人缴费80元,现场缴纳。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考信息表》1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人员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七、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方案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面试具体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在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的面试人员,须通过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残疾应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残疾类别适当放宽,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复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因应聘人员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本次所招聘人员服务期均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二、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三)请应聘人员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应聘,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七)若应聘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教育局:4213353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4311761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20141、4220048
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4204250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