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满足日常医疗服务及行政保障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护士及收费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梓潼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基层医疗机构临聘人员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招聘过程规范、透明。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临聘人员2名,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岗位类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护士 |
1 名 |
专业技术岗(护理) |
35 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类相关专业 |
1. 取得《护士执业证书》;2. 具备至少 1 年临床护理工作经验(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
收费人员 |
1 名 |
服务岗(收费医保) |
35 周岁及以下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1. 有医保报账岗位工作经历(提供工作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2. 熟悉国家及地方医保相关政策法规。 |
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1日(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名额及岗位”中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非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护士岗位须同步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报名资格审查前,应聘人员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护士岗位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等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无党纪、政纪、校纪处分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及服务意识强;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等)和心理素质;
5、与其他用人单位无现存聘用合同关系,无人事纠纷;
6、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临聘岗位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或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03日—11月0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梓潼县黎雅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地址:梓潼县黎雅镇富民路180号,卫生院门诊楼3楼);
4、报名材料(需按顺序整理,复印件均需加盖本人签名):
(1)《梓潼县黎雅镇中心卫生院临聘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需如实填写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护士岗位需提供护理类专业学历,收费人员需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
(3)岗位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护士岗位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收费人员提供医保报账工作经历证明(如原单位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
(4)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5)本人征信报告(近3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网点出具)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1个月内)。
(二)资格审查
由梓潼县黎雅镇中心卫生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审查合格者,由医院通过电话通知后续考试事宜;审查不合格者,当场告知理由并退回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真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试考核
1、组织方式:梓潼县黎雅镇中心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面试考核。
2、考试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2025年11月10日下午2:00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内容:
护士岗位:重点考察基础护理知识、急救操作技能等;
收费人员岗位:内容包括医保政策法规、收费业务流程、基础财务常识等。
4、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梓潼县黎雅镇中心卫生院公告栏公示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结合医疗行业岗位特点增加传染病筛查项目。
2、体检安排:由医院指定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结果: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1次)。
(五)考察
由医院组织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核实个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同时确认其报名材料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成绩递补(递补人员需重新体检、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梓潼县黎雅镇中心卫生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七)试用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护士为1个月、收费人员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医院临聘人员试用期薪酬标准执行,不低于梓潼县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医院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1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试用关系,不予以聘用。
六、待遇保障
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其他福利:享受医院临聘人员同等的带薪年假、节日福利、职业培训等。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公平公正原则,由梓潼县黎雅镇中心卫生院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同时接受梓潼县卫生健康局及社会公众监督;
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聘人员违规违纪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13678233326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需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接收考试、体检等通知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谨防诈骗;
应聘人员若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母老师15882772882(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本公告由梓潼县黎雅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