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构建优秀教师群体,优化教育人才运行机制,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规〔2025〕1号)、《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双教人〔2022〕2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二、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1人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教师资格证;
4.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年龄要求:1985年9月1日后出生者;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1)获市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二等奖以上或区县级以上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综合一等奖以上;
(2)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优教师等荣誉称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将简历发送到邮箱1192505636@qq.com。
报名时间:从2025年11月6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止。
报名咨询:田老师:15928743469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超过3:1的岗位由学校组织实施初选,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者。
2.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方式:面试。面试时间:2025年11月18日
面试方式:无学生试讲、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面试满分100分,最终录取以面试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低于8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同时开展职业行为风险心理测评。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七)聘用及报到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于规定时限内到学校报到并校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均无事业编制,按相关规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根据劳务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和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在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领导下进行,由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28-85822749(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
028-85816360(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