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经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性质
此次招聘性质为自主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党政处分的人员;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和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后续所有环节通知在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各项通知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其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地点: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楼党办人事科(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
2.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的考核。):
(1)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进行报名;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岗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2:1方可开考。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考核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并同时公布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并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招聘单位依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环节中,报考人员需向中心提交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网上申领)。主要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报考人员需配合考察工作,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到岗,如不能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薪资待遇按单位具体规定执行,详情请拨打电话咨询。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1-528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