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区管国有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管国有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区管国有企业拟招聘18名财务工作人员,其中南充临江东方发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8名、南充临江东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名、南充临江东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条件的财务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岗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附件1),拟报岗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6)具有5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且取得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含注册会计师);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0月29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执行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被列入失信惩戒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址:https://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8:30至11月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条件。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岗)位报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高坪区区管国有企业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8日12: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或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5年11月8日17:00前(电脑PC端)登录报名网站,按照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初审合格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开考比例与岗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调减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aoping.gov.cn)“部门公告”专栏公布。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5年11月12日9:00—11月15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
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财务管理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为2025年11月15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低于规定的入围比例时,该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复审资格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及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双面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复审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上发布。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证件不齐者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组织统筹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财务专业相关知识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区国资办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及排名,所有成绩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背景调查和体检
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背景调查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背景调查人员。
背景调查合格(包含身份、学历、司法、失信、限高、商冲、公共风险等)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招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南充市高坪区国资办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体检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递补体检对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等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区国资办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聘用人员岗位,各区管国有企业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各区管国有企业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薪酬待遇根据各区管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按照中层正职薪酬待遇执行。
七、补充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具体事项均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因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不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的,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责任自负。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3335239(区国资办)
0817-3339915(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7-3350836(区纪委监委)
附件:1.区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区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充市高坪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