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人8个岗位
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沙湾区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要求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截止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赴西南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对于因经济社会发展,个别专业名称及代码等进行调整的,以国家教育部门发文为依据进行认定。对于毕业证或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是一级学科(专业类),而招聘公告设置的专业条件是二级学科(专业)的,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出现新旧专业比对认定争议时,原则上以应聘人员就读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下发的关于新旧学科专业调整的有效文件或应聘人员就读的高等学校依据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有关文件或有关规定出具的有效专业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认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0月20日下午17:30前主动联系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并提供留学期间所学课程及成绩等材料,由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1.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8日中午12: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超时到达的报名无效。
(2)报名邮箱:191441374@qq.com,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赴西南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单位及岗位名称。
(3)网络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10月28日下午17:00,审查单位按要求对应聘人员网络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初审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2)现场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重庆北碚区天生路2号)招聘大厅,请应聘人员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提交《报名信息表》。
(3)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3:00,审查单位按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并现场回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网络和现场资格初审均只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1月6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下午13:30至17:30。
2.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651号)。
3.提供材料:《报名信息表》2份(粘贴彩色电子照片双面彩打,或双面打印粘贴近期2寸标准证件彩色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
(2)报考“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体育)2”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委培、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导致无法参加本次考核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考核通知书。
(二)考核形式
本次考核根据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情况,由考核工作小组确定考核方式,原则上采取微型课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考核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六、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女性应聘人员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本环节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应聘人员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环节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swq/)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后进入公示及后续环节。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其中,应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3433775。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首次公告和拟聘用公示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swq/)发布,其余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应聘人员须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com.cn/)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swq/),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
1.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中各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2.政策咨询电话:
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0833-3441663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