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4人34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考核招聘教师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26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全国2026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4.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所有报考者须在拟聘公示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5.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按相应岗位条件要求自愿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0月20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网上报名资料。
4.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报考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130号(长安锦呈酒店18楼天际大堂)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现场报名地点: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130号(长安锦呈酒店18楼天际大堂)
3.报名须提交资料:
(1)《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下半年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报考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注:报名考生应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需网签和考核通过后学院才能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在报名时说明;其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步面试和面试。
(一)初步面试
1.初步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
2.初步面试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3.初步面试方式:5分钟以内的即兴演讲
4.面试人选确定方式: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3时,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进行初步面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大于1:3时进行初步面试,初步面试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与最后一名面试确定人选初步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初步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
2.面试方式:面试分为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专业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问题答辩和教育教学案例剖析。体育、美术、信息岗位考生除专业面试外还将进行技能测试,其他岗位考生只进行专业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不含体育、美术、信息岗位技能测试时间)。
体育岗位考生需自备体育运动着装,美术岗位考生需自备现场绘画创作所需的画笔、颜料、画板等工具。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其中:体育、美术、信息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最终确定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签订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人选。
六、岗位调剂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未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岗位,用人单位可按照同一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科内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已确定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人选和自愿放弃的人选,不能参加调剂补录。
七、体检
(一)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涪城区考核招聘教师就业协议书》的考生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二)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在综合考察时须向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要求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资料,视为自愿放弃。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日(含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本次考核招聘相关事宜由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教育和体育局:0816-2371367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3419
监督电话: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13458301283
绵阳市涪城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1335000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