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0人
因工作需要,医院拟面向社会编外招聘以下岗位,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服从医院安排和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应聘岗位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本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24:00止。
2.报名方式:
(1)线下报名:医院将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医科大学设点公开招聘,时间、地点请关注成都市卫健委网站:https://cdwjw.chengdu.gov.cn/cdwjw/tzgg/2025-09/16/content_6c93676de99f49909d56af12a82992ef.shtml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扫描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如应聘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招聘考核
应聘人员经简历初筛合格,由医院组织招聘考核。考核以综合考核进行,主要考核专业知识、技术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科研能力等。进入考核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签署《考前承诺书》,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成绩合格线: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三)体检
医院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招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将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若所载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证。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4部委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提及的有关人员遵照相应通知执行。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老师、赖老师
联系电话:028-67830818/6783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