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4个岗位
为加强县级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范围、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州在编在岗事业人员(不包含教师、医护人员)。
(二)选调职位、名额
具体详见《宁南县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按期转正定级人员,试用期间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4.需满足工作地服务年限的规定;
5.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6.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10月16日。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或未满足调动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人员有任何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8:30—12:00,14:30—17:3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报名材料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宁南县政务中心4幢二楼2-8)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1)《宁南县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县外考生需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当地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签署“符合最低服务年限,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县内考生需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并签字加盖公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事业人员聘用文件复印件一份;
(6)编制卡复印件一份;
(7)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8)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
(9)高职低聘承诺书(若选调单位无空岗或无对应职称岗位,需高职低聘)
(10)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3.其他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与本人身份性质相符的岗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选调过程中,因考生所留电话错误或不畅通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缴纳考务费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需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进行,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要求和规定、弄虚作假、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调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责任。
四、考试
本次选调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内容:详见《一览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名额。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资格初审合格,完成缴费的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于10月17日到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除笔试外,还要在其他选调环节中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证件不齐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选调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当天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因递补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无法递补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进入面试的考生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由宁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70分以下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2:1。若最终因放弃等原因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考察正常进行。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失信记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及真实性、准确性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调动条件的,取消其拟调资格。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调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选调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34-4573474(宁南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834-4572217(宁南县人社局)
附件: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