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西昌市司法局
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简章
根据用工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西昌市司法局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派遣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以下网站https://www.xichangrencai.com/及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西昌市司法局本次招聘6名司法协理员。
(二)招聘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5至40周岁;汉语言文学专业,计算机类、教育类、法学类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者可不限专业;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安心从事司法协理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8:30至2025年9月19日17:00。
(三)报名网址:https://www.xichangrencai.com/或关注“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个人服务”-“网络招考报名”进行报名。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网络报考者在以下网址https://www.xichangrencai.com/或“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实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考生需在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请在2025年9月19日20:00之前完成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公告。
四、准考证打印
(一)时间:2025年9月23日(若有延期将在“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通知)。
(二)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
https://www.xichangrencai.com/进入“我的报考”界面后选择对应项目打印准考证或关注“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个人服务”-“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界面后,登录账号,选择“我的报考”-“准考证”进行打印。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若有延期将在“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通知)。
六、体检、政审
1.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生政审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共同组织开展。
七、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经用工单位同意后按流程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管理,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各用工单位批文规定执行。薪资标准:24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五险)。
九、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每一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面试成绩与计算机测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公示均在“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错失公告信息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部)
0834-6966010、6966011
本公告由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