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7人17个岗位
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统筹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到广安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广安区在编在岗人员除外)、非在职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
2.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或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本科阶段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具有硕士学位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9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9月2日以后出生);
3.国(境)外高校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本科阶段须同时取得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历证和学位证。
4.医学类引进人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9月2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符合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报考者学历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引才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引进编制内人才17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见《广安市广安区2025年下半年“小平故里英才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事业单位)》(附件1)。
三、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全部列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本次引进人才在广安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安家补助(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为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为5万元;毕业于一流高校且一流学科的全日制博士为3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10万元)。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引进人才到岗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广安区青年人才公寓。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限报一个职位,并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含免冠近照)以word文档形式(文件命名: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姓名)发送至广安区委组织部(邮箱:gasgaqrcb@163.com)。相关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请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初审结果将以短信通知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区委人才办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报考区人民医院岗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根据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报考人员应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有效参考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面试同理)。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guanganqu.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各用人单位进行,审查结果将以短信通知形式告知应聘人员。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引进职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面试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引进职位名额5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事宜将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递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当场签字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12月,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体检。根据岗位类别及引进职位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新一轮面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guanganqu.gov.cn)进行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人选确定。根据报考人员考试和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形成拟引进人选名单。对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区委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26-2225757(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报名邮箱:gasgaqrcb@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有其他变动,请以电话通知或广安区人民政府网(guanganqu.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