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个岗位
四川宜众劳务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助执法人员,派遣至宜宾市南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辅助执法人员;
(二)招聘人数
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22-35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3.服从工作安排,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征信良好;
4.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退役军人优先。
二、岗位职责
(一)
开展日常巡查、秩序维护及违法行为劝导;
(二)
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值班备勤任务;
(三)
开展辅助执法工作;
(四)
服从单位岗位调整。
三、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考核,购买五险一金。
四、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5日下午17:00前。
五、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资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地点: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南溪区零工市场提交报名资料(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一楼左侧)。
(二)网络报名
2025年9月5日下午17:00前,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文末附件自行下载)和相关证书电子档压缩到文件夹,并命名为“姓名+应聘单位名称+应聘岗位”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yzlw319@163.com。
六、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交简历后,公司将对应聘者学历、证件等相关资料信息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核,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初审通过后体测、笔试、面试通知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进行通知,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应聘者在报名期间保持通讯通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七、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体测项目
400米短跑,男士1'30"为合格,女士1'50"为合格,只提供一次体测机会,应聘者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则不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笔试环节成绩按男性、女性招聘人数分别进行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三)面试设置
面试设置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者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70分以上进行排名,由高至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排名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围资格。
(四)
若招聘、体检、试用期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排名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递补资格。
八、公示
成绩公示在四川宜众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日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电话或书面实名向公司综合部联系反映。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认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入职体检(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十、聘用
经体检环节无问题的拟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十一、解释与咨询
(一)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
本公告由四川宜众劳务开发有限公司招聘部负责解释(0831-3833955)。请关注“南溪人力资源集团”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