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0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委托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岗位)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应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不限男女)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符合上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在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法律或法学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聘用。
5.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6日以后出生)。
6.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7.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5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于2025年8月22日18:00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604845568@qq.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联系电话”的形式命名。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信息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近期蓝色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电子版照片(照片附在报名表上);
(4)2023、2024年毕业并保留应届生身份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未参保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咨询电话:0830-6669768,手机19114349468(张女士)。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5日,8月25日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招聘名额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报名结束后未达到1:3,经区法院研究后可降低比例至1: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占总成绩30%、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1.综合知识测试。请参加测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按时到场。采用闭卷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
2.计算机速录测试。主要在计算机上测试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以输入完整、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现场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依据综合知识测试成绩和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综合评定,确定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笔试,不再另行通知),请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体检
对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名次先后等额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具体可查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虽有反映问题经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属于不能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如有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劳动合同签订方式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安排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工作。原则上签一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劳动关系。
(八)其他
建立递补人员储备库。考试成绩有效期为6个月,本次进入面试后未聘用的考生进入递补人员储备库。若聘用岗位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融兆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