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1个岗位
为充实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5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即符合前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司法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大英县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2日(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2.地点:大英法院一楼诉讼服务中心。
3.报名手续: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报名前自行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附件《大英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上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填写后,将本人身份证、本人及家属户口簿(每位家属的户口簿复印件均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未缴纳社保证明(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现场提交,或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sy200112@qq.com。
4.资格审查:大英县人民法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设笔试和面试(笔试占50%,面试占5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暂定大英县人民法院三楼会议室。
1.笔试
笔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50%+速录技能(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50%。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免笔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1)笔试。岗位能力水平测试结束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测试。
(2)排名。笔试成绩以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计算机操作)原始成绩之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排名。
(3)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进入面试。
(4)进入面试比例。进入面试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3:1的比例确定;未达到面试比例的,笔试符合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由本院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本次面试不再递补。
(三)公布总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公布方式:大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必须高于本院党组确定的最低分数线。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由政治部(督察室)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本院签订用人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组织管理
我院对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进行单列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部(督察室)负责统一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每1年签订一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除工资外,年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二)聘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在《报名登记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本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25-7823806
政策咨询电话:0825-7823810
大英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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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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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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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政治面貌 |
入党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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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出生地 |
户口所在地(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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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 案 所在地 |
外语等级 |
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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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参加工作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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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状况 |
未婚□ 已婚□ |
是否退役军人 |
是□ 否□ |
入伍时间: 年 月 退役时间: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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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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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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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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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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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简历 (从高中起填写) |
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专业 |
学历、学位 |
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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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经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部门及职务 |
用工性质 1.公务员;2.聘用制人员;3.临时用工、实习等,有无劳动合同;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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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及主 要 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注:工作单位应详细如实填写,在家务农的请填写详细至村。已婚的须填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情况。已故的填写生前单位及职务,并备注说明已故。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1名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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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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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 何种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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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科研成果 (发表论文、参与 科研项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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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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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期间是否为学生干部,担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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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 岗位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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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注:本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院校或单位严肃处理。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