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射洪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和数额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5名。
02岗位职责
审判辅助人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03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即符合前述条件的2023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以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至35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计算机操作熟练,中文打字速度快、准确率高。
8.本人的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射洪市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获得证书及其他相关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等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高校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04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7:30
2.报名方式:到射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609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37744036@qq.com)。
(二)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学位学籍认证报告;
3.未缴纳社保证明(注:此项仅2年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提供);
4.个人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
5.最新个人征信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方网站免费查询、下载);
6.其他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则提供)。
(三)资格审查
射洪市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持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免笔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30%、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2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考生于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2.计算机速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要求5分钟以内,根据提供的文字材料在考试系统中完整、准确地录入300个汉字。考试系统根据录入速度和准确率进行评分,满分100分。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重点测试报考者逻辑分析、归纳提炼、应急应变及沟通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与聘用制审判辅助职位的适配程度。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计算机速录测试和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依然相同,以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确定名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射洪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检要求。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因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射洪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具体可查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因公示反映问题决定不予聘用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批准未按期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05组织管理
我院对临聘人员进行单列管理,日常管理由所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治部负责统一管理。
06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射洪市人民法院督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5-6681567,受理举报。
(二)本公告由射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5-6783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