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广安市瑞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性岗位书记员1名。
三、工作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
四、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不限性别;
5.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7.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配合能力,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党籍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步骤
经发布公告、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录用。考试占40%、面试占60%。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报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即可。
3.报名所需资料
(1)《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4.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富源街64号广安市瑞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网络报名:需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成PDF发送至2761657026@qq.com邮箱。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8980329777
(二)资格审查
由广安市瑞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核、面试
1.考试。考试主要测试申论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等内容,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025年8月26日;考试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107号)。
2.面试。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依次进入面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考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加分。在考试、面试成绩之外,按以下情况加分并计入总分。
(1)全日制大学本科加3分;
(2)法学、中文、新闻类专业加2分;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C类证书加1分、取得A类证书加2分;
(4)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或企事业单位法律法务、宣传、办公综合岗位工作经历满一年加0.5分;满两年加1分;满三年加2分(需提供用工合同、工作证明等资料);
(5)独立撰写的文章或制作的新媒体作品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奖项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奖牌等佐证资料)。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个人承担。
2.考察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面试结束后至拟聘用公示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一)政审合格后,与广安市瑞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和外派手续。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全额发放。若拟聘用人员试用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正式聘用。
(三)专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本科学历月收入不低于3300元(包含应由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按规定享有国家规定的保险及年终考核奖金。
附件: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