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
因医院业务发展和人才储备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心血管内科医师等2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二)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招聘岗位附件1)。
(四)在2025年8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有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的或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信息楼组织人事部509办公室。
(2)网络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后投递至邮箱Lzsrmyyrsk@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3)报名提交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现场报名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3日18:00(现场报名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所提交资料信息,由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室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四)考试
我院对简历进行初筛后,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考试方式、地点、时间,考试时间初步定在8月底;未通过初筛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岗位招聘名额等额进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我院按规定程序先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能在30日之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试用。
三、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向老师马老师联系电话:0830-2286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