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
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宜宾丽雅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受宜宾丽雅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简介
宜宾丽雅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丽雅管理”)成立于2024年9月,由宜宾各市属国有企业——丽雅城发、建投量典、三江源海、仁城置地四大国企共同组建,构建“共建、共享、共担”的国有资源整合平台。
根据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战略部署,深度落实宜宾市房地产业务整合工作,公司作为市属国有房开资源整合代建主体,负责全面对外代建代管业务。
公司以“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为发展路径,持续赋能宜宾城市更新与国有资本高效运营,成为政企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平台。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职责以及任职条件详情见附件。
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2日-2025年8月22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PC端报名链接:https://sjhhrc64.zhiye.com/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应聘者可通过以上报名链接进入招聘门户首页,根据本人求职意向,按照指引进行相关信息填写及报名。在报名阶段,应聘者需完成报名资料的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以及所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报名无效:
①逾期报名或报名资料提交不全的;
②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
③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对经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2.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四)综合测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测试。
①面试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须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背景调查
对拟聘用人员须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拟聘人员符合岗位任职条件。
(七)讨论决定
宜宾丽雅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照择优录取、注重实干原则,若宜宾丽雅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认为无适宜聘用的人选,可取消录用。
(八)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体检,背调,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可按该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无递补人选的,该职位空缺。
(九)录用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结果、背景调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可依公司要求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证举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任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任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委派到宜宾丽雅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须在与用人单位约定时效内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方可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报考人员原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的,在进入试用期前,需本人按相关程序自愿申请辞去编制身份,与原单位脱钩。
(三)若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作弊或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入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保留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力,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纪律监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宜宾市国有企业人力资源中心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为开展招聘或培训服务,也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制作复习题、模拟题等复习资料。对于社会上有关市属国有企业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
(六)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才集团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因报考人员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报考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若无法联系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在招聘各环节中落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831-7883657(宜宾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31-2360678(宜宾丽雅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下载(点击即可下载)
宜宾丽雅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