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10个岗位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乐山市五通桥区2025年面向川渝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及单位用人需求,乐山市五通桥区面向川渝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详见《乐山市五通桥区2025年面向川渝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1.所有报名者应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其中,2014年8月11日川委办〔2014〕30号文件下发后,新发布公告聘用的乡镇事业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若有服务年限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和约定;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档(等)次(不含试用期),并符合《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4)具备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条件所要求的年龄、最低服务年限、其他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证时间等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5年7月29日)。
2.不得报名情形: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或对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4)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7)乐山市五通桥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路北段666号五洲大厦3楼326中会议室)。
3.报名资料:
(1)《乐山市五通桥区2025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双面彩打后本人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按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对照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三)岗位调整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同一岗位的选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相应岗位调减或取消。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密切关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考试当天因考生缺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试继续进行。
2.考试形式
根据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采用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由区公开选调工作组研究确定是否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选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该岗位笔试成绩有效且在合格分数线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相关事宜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如无需笔试,直接面试。
(2)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0人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直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综合类、卫生类:结构化面试+答问;教育类:微型课。面试当天因报名者缺考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面试继续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如需笔试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无需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考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公告。若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下列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如需笔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无需笔试的通过加试确定。
(五)考察
根据选调名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开展,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报考材料及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复核。
报名者逾期不参加考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取消考察资格。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确定为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可根据考察对象确定规则依次递补。
本环节递补1次。
(六)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事宜另行通知,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均视为违反本次选调纪律,取消体检资格。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调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到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可根据考察对象确定规则依次递补。
本环节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名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讨论决定
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
(八)公示与办理手续
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本环节不再递补。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乐山市五通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实施办法》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选调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或有关规定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岗位的具体条件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单位咨询电话见《一览表》)。
(二)本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后续公告均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体检、递补、办理调动手续的,责任由报名者承担。
(三)本次选调的相关环节将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报名者务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有变化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833-3301593(乐山市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纪律监督电话:0833-3357029(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