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6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仪陇县拟开展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6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职位表》考调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年龄40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详见《职位表》);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未满乡镇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将《仪陇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暂不盖章)电子版(附件2),以“报考职位+姓名+手机号码”为邮件标题,发送至1373854370@qq.com;②现场报名地点:仪陇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联系电话:0817-7223686。每人限报1个职位。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仪陇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二)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按比例缩减考调名额或取消考调计划。笔试总分100分,权重占考调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
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仪陇县委组织部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考生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如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未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双面打印,须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2份;
(4)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是否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由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7)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8)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与考调计划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规定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内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占考调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证件不齐者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体检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实际考调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调动
根据考调名额,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调的后续公告、公示等事项均通过仪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仪陇县纪委监委全过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本公告由仪陇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7223686(仪陇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监督电话:0817-5158933(仪陇县纪委监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