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9人32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举措落实工作推进会和《2025年度增量政策性岗位开发工作方案》《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助学助管员招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助学助管员岗位5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完全符合《2025年7月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助学助管员条件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12:00。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两面),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户口簿、护照等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3)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扫描件。
(4)岗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前3个月内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5)在校成绩单及相关证书材料。
3.报名方式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按照“姓名+所学专业+聘用部门+应聘岗位”的命名格式发至邮箱:3593696620@qq.com,应聘资料原件由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交学校审核。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选择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的应聘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名单以邮件通知为准(若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阅邮件而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者因资格审查资料提交不齐全,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应聘者是否取得面试资格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获得资格审查通知的应聘者请带上以下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扫描件。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3)岗位条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前3个月内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4)在校成绩单及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请报考人员按招聘条件在资格审查前先自行审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不明事宜请与我院联系。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暂定于2025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60%+非结构化面试成绩*40%。
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各项满分均为100分。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的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岗位必备素质、智能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指标。非结构化面试从个人发展规划、心理素质与抗压能力、岗位匹配度、个人综合素质等指标对考生进行考核。评委现场公布成绩,应聘者现场签字确认。
面试当日,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研究审定拟聘人员。学校审核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结构化面试分数高低确定排名;若总成绩分数相同且结构化面试分数也相同的情况,需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总成绩低于60分的,学校不予录用。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入职所需资料办理入职报到。逾期未报到或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此次聘用机会。
三、待遇
招聘人员按照学校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和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享受学校职工作餐和工会福利,无目标考核奖励,薪酬待遇为40000元/人/年(含五险一金),按月发放。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然解除。
四、联系方式
若对公告有任何疑问,欢迎来电咨询。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电话:0830-3150310(人事处办公室)
联系老师:陈老师冯老师
护国校区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733号
酒谷湖校区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酒谷大道七段3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