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公告
都江堰市锦堰中学2025年编外教师招聘6人公告
都江堰市锦堰中学2025年编外教师招聘6人公告
都江堰市锦堰中学2025年编外教师招聘6人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6人

报名时间
2025/7/3 -2025/7/8 12:00

都江堰市锦堰中学位于雅泉路41号,建校于1963年,现有学生1200余人,教师106人。锦堰人坚持做“四有”教师,“让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坚持面向教育前沿改革,以“全育教育•锦堰花开”育人理念,打造全育课程典型课堂,构建“三优全人”育人模式,持续彰显“低进高出”高品质、多样化教育特色。学校构建四大板块二十余门校本课程,纸飞机获全国赛金牌,车模、无线电获全国赛大奖、定向越野连续十年获成都赛一等奖,连续十年获都江堰市学校工作综合考核一等奖,成都市新优质学校、全国科技体育传统校、成都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成都市教育科研先进单位等荣誉。根据都江堰市锦堰中学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语文、英语等学科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2.德才兼备、择优录用。


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或相近;


3.出生日期在1989年8月1日之后(连续在学校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的,出生日期可放宽至在1984年8月1日之后);


4.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7.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赛课一等奖者或具有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


3.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精神类病史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二)招聘条件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2.不得报考情形(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的失信人员;(6)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8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简历含都江堰市锦堰中学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在职教师还应提交职称证、教育教学业绩材料;面试时提供原件),应聘资料统一形成一个PDF文件,并以“学科+在职(应届)+姓名+电话”方式命名,压缩后发送至邮箱(11227482@qq.com)。


《都江堰市锦堰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请扫描微信文末二维码下载。


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结合用人需求,从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择优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


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无生试讲、答辩)的方式。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者面试成绩低于75分以下,不予录取。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在都江堰市锦堰中学微信公众平台上查询。体检、考察以及公示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以学校通知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由学校进行公示。


3背景调查


拟录用人员,由学校进行背景调查(含政审、无犯罪记录证明)。


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合格者,由学校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18140107017


杜老师:18081943179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