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9人7个岗位
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专业 |
职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及条件 |
备注 |
1 |
临床医师1 |
临床医学类 |
6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
2 |
临床医师2 |
精神医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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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医师 |
针灸推拿学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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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功能科医师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注册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放宽至非全日制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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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放射科医师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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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放疗技师 |
医学影像技术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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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康复治疗师 |
康复治疗学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
合计 |
19 |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以上所有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5.考生的学历和所学专业以本人有效毕业证为准,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不符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公职、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属于本县编制内人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按照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时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4日(0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南江县人民医院行政大楼二楼组织人事科(208室)。
报名材料: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南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持证件和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
1.《附件:南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专业相关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简历1份。
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鲜章),并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的,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始终,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考核
1.考核方式
(1)临床医师、中医师、功能科医师、放射科医师岗位
实行考核招聘,以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考核内容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并适当扩展延伸,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应聘人员,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2)放疗技师、康复治疗师岗位
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名额按报名人数3:1进行调减。
采用笔试、业务技能考核、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业务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各方面,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医院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随时关注医院招聘群动态消息)。
3.录取方式
(1)临床医师、中医师、功能科医师、放射科医师岗位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绩相同的,由我院再次组织复试确定入围人选。
(2)放疗技师、康复治疗师岗位实施逐轮淘汰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业务技能考核,再根据笔试和业务技能考核的折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面试考核,最后入围面试环节者根据笔试、业务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下一环节考核人员。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由我院预防保健科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由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其在所辖区域内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并出具审查结论。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政治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挂网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不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待核实后确定。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分管职能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试岗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医院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27-8226879,0827-3129576,0827-8205677。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属于合同制人员(编外)。
2.此次招聘工作由南江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7-8230732,18782793062,1839893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