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5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才支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社工会工作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社工〔2024〕13号)《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中共绵阳市委社工会工作部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绵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绵委社〔2025〕17号)和《中共绵阳市游仙区委社会工作部绵阳市游仙区财政局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绵游委社通〔2025〕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区专职网格员定向招聘2025年度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按照“凡进必考、公开招考、就近就便、职住兼顾”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定向报名、统一笔试、定向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45名,由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分配名额。在录取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择优选拔10人到园区、产业链企业从事党建及社区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业务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4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社区相关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1.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2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4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加6分;
2.获得县(市、区)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2分/次,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加4分/次,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8分/次;
4.具有普法或基层依法治理相关工作经历的(辅警、法律明白人、社区矫正社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加3分;
5.退役军人荣获“四有”奖励的每次加2分,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每次加4分;
6.烈士直系亲属加5分;
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报名及资格、加分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不得重复报考。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0日,09:00-12:00,13:00-17:00。
2.报名地点。经济试验区、各镇(街道)党建办。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具有加分条件的同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现场填写《绵阳市游仙区定向招聘2025年度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加分审查。经济试验区、各镇(街道)和区委政法委负责参考人员资格初(复)审,并根据考生提交的资料,对照加分政策,填报《绵阳市游仙区定向招聘2025年度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统计表》(附件2),并于2025年6月25日17:00前报区委社会工作部,复核后形成加分成绩。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本次定向招聘面向全区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网格员,采取“笔试成绩+加分”综合计分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二)开考比例。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比例则减少相应职数。
(三)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社会工作职业技能、社区工作知识、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等。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27日14: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各报名点领取。
(五)考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处理:①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②笔试(含加分)均相同,则进行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人员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电话通知。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政审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经济试验区和各镇(街道)进行政审,因政治审查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官网和各报名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期间暂缓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举报内容查证属实,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取消后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报酬待遇
此次定向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以及相关报酬待遇,按照《绵阳市游仙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绵游委社通〔2025〕3号)文件规定执行,被录用后其职责在承担社区工作的同时兼职原网格工作内容。
九、监督
此次定向招聘工作接受游仙区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游仙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816—2272758
十、未尽事宜解释
咨询电话:区委社会工作部0816—2131517
区委政法委0816—227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