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考试
兴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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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4人7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6/9 08:30-2025/6/13 17:30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医务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品行端正。


2.热爱妇幼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业务能力。


4.参加各类考试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者除名的人员不得报考。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附件1)。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


6.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报考相关事宜


1.招聘岗位及岗位职数、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1)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报名)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者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在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报名信息表》,将《报名信息表》和报名材料打包成PDF文件(备注:以“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717832655@qq.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信息表》和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兴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行政区二楼党建办(兴文县光明新城富安街尹二姐(新城壹品店)照相馆楼上)报名。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信网学历备案表的原件、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等。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未按要求上传或未在报名时间(网上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4.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将通知考生,请报考人员随时保持电话通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线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面试。


(二)面试


(1)所有岗位均需参加面试,采用专业技能面试,对各专业技术岗位现场考核实际操作能力。


(2)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能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为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若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3)评分标准:面试总分100分,由5-7名考官组成评审组(含院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现场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体检。


体检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兴文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聘后管理


公示期结束后结果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投诉电话:0831-8830069


附件一:岗位明细表(点击放大)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