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筠连县筠连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18-35周岁。
(二)农村户籍: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城镇区域常住并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且经就业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城镇户籍:具备以下条件且经就业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人员;2.低保家庭及成员(持低保证);3.持有第二代残疾证并有劳动能力的人员;4.已认定为大龄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该4项条件中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四)学历: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同时根据情况提供:1.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须提供帮扶手册;2.城镇户籍中的低保户,须提供低保证;3.城镇户籍的残疾户,须提供残疾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5.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2名,筠连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筠连镇便民服务中心双腾分中心各1名。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筠连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股(筠连镇便民服务大厅就业创业窗口),联系人:魏菲菲,联系电话:0831-7684881,18608313532。
五、招聘与管理
(一)经相关考核及面试后,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从聘用单位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二)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参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保险费),聘用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筠连镇人民政府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