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8人1个岗位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社会工作部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雨城区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社工〔2024〕13号)和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社区工作者选配方案》(雅社工发〔2025〕5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雨城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及时补充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能,现就雨城区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本次面向全区在职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岗、疫情防控校医辅助岗、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38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18—40周岁(1984年5月27日至2007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能报考的失信人员;
6.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的;
7.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三年的人员;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组织网络报名。报名工作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7日-2025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A幢6楼6012室)。
3.报名所需材料:《雨城区2025年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附件);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岗、疫情防控校医辅助岗、疫情防控社工岗在职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同时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自备现金)。
四、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拉通排名,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
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50%+加分成绩
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
笔试工作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低于1.5: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招聘名额。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1.5: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自备现金)。面试时间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缺考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三)加分
1.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5分,按持有最高资格证加分,不累计加分;
2.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级党委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加3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加5分,按获得最高表彰加分,不累计加分;
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当日向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经研究后确定)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之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4.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相关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开展。综合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确认。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道)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程序续签合同。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签订聘用合同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镇(街道)完成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将聘用结果报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四川省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雨社工发〔2025〕15号)执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聘用合同自行终止。其中:
(一)试用期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各镇(街道)党(工)委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
(二)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各镇(街道)按社区工作者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
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岗位等级奖补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雅安市雨城区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雨社工发〔2025〕15号)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社会工作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社会工作部:(0835)5899968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823845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纪委:(0835)28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