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社会工作部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由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两新”全职党建指导员(初级)1名。
二、岗位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关于促进“两新”组织发展的产业、人才、金融等惠企助企政策;帮助行业系统、镇(街道)、产业园区、商圈楼宇、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指导已成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协助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创新开展益企助企等主题党日活动;收集上报、帮助协调解决“两新”组织生产经营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提炼总结并推广“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特色经验做法;完成区委社会工作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责任感强;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5年及以上党龄,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掌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政策法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者、有党务工作经验的退役军人、取得社工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主要包括“两新”组织相关的经营管理常识,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问题收集能力、政策宣贯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为招聘对象:
1.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的;
3.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9:00至5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社会工作部203室(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藏卫路北三段12号);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填写后带至报名现场);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1个月内)、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放宽年龄条件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社会工作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证件,由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社会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区委社会工作部电话通知。
(二)考核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开考比例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若未达上述比例,则取消招聘岗位。
(四)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与招聘岗位末位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成绩相同者,则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公布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空港双流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人员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社会工作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人员考察
由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社会工作部组织考察,开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调查。
七、公示与报到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通过“空港双流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因在体检、考察及报到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递补不超过3次。
八、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成都天府新区双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社会工作部进行领导和工作调配,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轮岗交流,结合重点区域、重点工作推进需要,以及党建指导员业务能力、所学专业及个人特长,统筹派驻到各镇(街道)、产业园区、区级相关部门。
(二)本次聘用人员定岗为初级党建指导员,薪酬从初级一档起算,薪酬总额为5.8万元/年·人(含工资待遇、“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后期可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办法逐级晋升。
(三)聘用人员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社会工作部所有。
咨询电话:028-85839610
监督电话:028-8581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