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公证处(以下简称公证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公证员助理(非编制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公证处公证员助理1名。
三、招聘对象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事业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专业不限,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学历:大专及以上;
(五)能熟练使用办公系统软件,有较强的写作和沟通能力;
(六)服从单位岗位安排和工作分配,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无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曾被开除、辞退、正被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招聘性质及待遇
(一)人员性质。属合同制临聘工作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面议。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由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公证处报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1号附5号锦江公证处,电话:028-86625381,联系人:谭老师。
2、网上报名:将以下资料以电子文档或扫描方式发送至电子信箱cdsjjgzc@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锦江公证处+公证员助理”命名):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5日。现场报名在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公证处将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解。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经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公证处将通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二)考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公证处组织实施。
(三)考察。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四)体检。考察合格者,在指定医疗机构自行体检。
(五)聘用。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和考务费用。
(三)本方案由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mkbMtCMQ94KLzG2LHNSaQ
提取码:2j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