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
雅安市财政局
关于公开选聘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公开选聘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四川省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其中:报名者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报名时须书面承诺若任职则自愿放弃现有身份。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
2.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任职条件
任职年限和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4月30日(具体日期根据公告发布时间调整)。现任职务以报考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岗位条件
1.年龄:45周岁(含)以下。
2.学历: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3.专业: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学类专业。
4.资质证书(职称):具有会计师、审计师等经济管理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工作经历:从事融资担保、经济、金融、法律等相关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的,须担任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或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2)事业人员身份的,须聘用在管理八级及以上岗位,或聘用在管理九级岗位3年以上;
(3)国有企业中相当职级,或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当在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和副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6.知识能力:熟悉经济、金融、融资担保相关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金融理论基础。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7.其他: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7.仍在试用期的;
8.其他不宜报名的。
三、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9日18:00。
2.报名资料。基本资料:《市属国有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报名表》(附件1)、《个人承诺书》(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2寸电子版免冠蓝底证件照,其中《个人承诺书》需打印并本人亲笔签名、加盖手印后制作扫描件。竞聘岗位条件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等)、信用报告、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3.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邮箱主题请注明“竞聘者姓名+竞聘单位名称+竞聘岗位名称”。对因个人操作不当,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报名的,将取消其竞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5-2225956
报名邮箱:747541243@qq.com
(二)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资格、条件、要求等,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竞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将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三)综合测试
1.履历业绩评价。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履历业绩情况与应聘职位的匹配度。履历业绩评价总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履历业绩评价得分占综合成绩的30%。
根据履历业绩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将取消该职位选聘计划。
2.面试。在面试开始之前,通过履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请现场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进行确认。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及个人专业素养、专业思维、职业操守、沟通能力等。面试方式根据选聘需要合理确定。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得分占综合成绩的70%。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测试结果,按2: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按相关程序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实地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以民主测评、个别座谈、查阅档案、审核个人有关事项、社会信用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考察其政治品质、个人素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廉洁从业和遵纪守法情况。
(六)确定拟聘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人选,不唯分取人。按相关程序研究后,认为某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取消选聘。
(七)任前公示
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任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由市财政局履行提名程序。市担保公司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按不高于试用前职级调整岗位或予以解聘。
四、管理机制
此次选聘的雅安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行年度、任期考核和评价,并赋予其相应职权和履职保障,根据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决定其薪酬高低。任期内未达到目标责任的,按程序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不接受调整岗位的,视为同意自动离职。选聘人员如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五、此次竞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12380(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35-2633552(市财政局金融资本管理科)、0835-2237609(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六、本公告由雅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