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3人38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资阳市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度拟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3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和《资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及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且符合本公告相应岗位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类别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二)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等证书、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3.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除外);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8.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实行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5月22日10:00至5月26日1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阅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选调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资阳市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对填写信息真实性完全负责。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
2.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在2025年5月22日10:00至5月27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咨询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如因条件不符或信息填报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5月28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费。
(四)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选调岗位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调减选调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选调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月5日16:00前在选调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
取消岗位的,所缴费用按照原支付路径退回。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6月16日9:00至6月22日9:3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专栏”(https://www.jdpta.com)打印本人准考证(确保字迹、照片清晰)、《报名表》2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提醒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报考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综合类岗位(23250101—23250130)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
教育类岗位(23250201—23250204)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基础教学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及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卫生类岗位(23250301—23250304)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不含中医),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掌握情况以及伦理道德情况。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及排名于2025年7月10日左右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s://www.zypta.org.cn/)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此次笔试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选调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本次选调笔试成绩平均分将于7月10日左右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s://www.zypta.org.cn/)适时公布。
(二)现场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选调人数3倍,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s://www.zypta.org.cn/)公布,请考生注意随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放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为资格复审时间后一个工作日。
2.审查要求。现场资格审查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围绕选调条件进行,报考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条件明确的有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
(5)报考者如系事业人员,须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如:公开考试招聘登记表、直接考核招聘登记表、政策性安置文件等材料或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占编聘用文件等)、现聘岗位的岗位聘用审核表等材料的复印件;报考者如系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现任职务或职级的任免审批表或任免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
(6)报考者须提供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手续(详见附件2),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7)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2份。
(8)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鲜章)或考核等次证明(须加盖考核单位鲜章)。
凡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综合类岗位(23250101—23250130)和卫生类岗位(23250301—2325030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教育类岗位(23250201—23250204)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程序。笔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考察及体检
(一)考察
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岗位名额的比例为2:1,若达不到2: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的所有人员进入考察。
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须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佐证材料、聘岗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失信被执行情况等)。
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五、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试用人员,进入选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六、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顶岗试用期满合格的选调人员,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办理上下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专业技术十级以下,均含专业技术十级,以此类推;招聘公告中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报名之日起算。
(五)本公告由各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等电话
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咨询电话
2.网上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
028-86740101、028-60662620(四川人事考试基地)
3.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26110985(资阳市人才评价服务中心)
4.纪律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028-26115667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028-2611108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28-2800082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28-2800095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28-26111369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28-28000368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28-26110389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028-2663199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28-26630838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28-2611137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028-26639166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28-26590062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1809063818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组:028-26731340
雁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028-269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