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6个岗位
根据《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5〕3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规定,现将2025年青海高等研究院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青海高等研究院发展服务中心简介
青海高等研究院发展服务中心,为青海省教育厅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青海高等研究院招生计划、科研项目、科研实践、成果转化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青海高等研究院理事会等具体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范围
2025年青海高等研究院发展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海高等研究院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6日以后出生。
(五)国民教育系列,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的学历证书需在教育部“学信网”或“留学服务中心”进行验证。
(六)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体检标准。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6月10日18时;
修改信息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6月12日18时;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6月14日18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6月17日9时-6月20日18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bm.cptae.com/tip(注:IE8以上版本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来使用本系统,360浏览器等其他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访问),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2.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由青海省教育厅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官网发布。经青海省教育厅研究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核;若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允许考生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调剂时间为6月16日9时-18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分两类:管理类、专技类,满分100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核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5.笔试要求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成绩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官网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核
原则上笔试结束7天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由青海高等研究院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主要审查考生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材料、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等在职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官网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面试
招聘岗位由青海省教育厅进行以结构化为主的统一面试。面试通知和有关要求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官网发布。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和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青海省教育厅统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青海省教育厅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政审)工作由青海省教育厅负责,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身心状况等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同步对考生的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发现的存疑问题进行相应处理。考察(政审)不合格者或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厅和青海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省教育厅调查核实。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由青海省教育厅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现场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由青海省教育厅视情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其中,因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产生的空岗只递补一次。
五、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军队文职人员报考前应按规定征得单位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的审查将不予通过,隐瞒相关工作情况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的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9年6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二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5年6月6日。四是机关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以上时间节点均包含当日。
(五)总成绩并列处理。总成绩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低确定。
(六)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信息,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及第二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经青海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举办考试培训,不通过任何方式收取考试报名费用。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青海省教育厅所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10553、6316735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5号
青海高等研究院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
岗位 类别 |
岗位 等级 |
岗位 名称 |
岗位简介 |
人数 |
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笔试类别 |
应聘人员所需资格和条件 |
||||
范围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要求 |
|||||||
1 |
管理岗 |
九级 |
文秘 |
1.承担党务、政务和事务管理等工作; 2.承担青海高等研究院理事会具体工作。 |
1 |
管理类 |
全国 |
硕士35周岁以下 博士4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0552新闻与传播、0602中国史、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301法学、0351法律、1252公共管理、120401行政管理 |
1.协调能力突出,文字功底扎实。 2.国民教育系列,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4.能适应经常出差。 |
2 |
管理岗 |
九级 |
成果转化干事 |
承担成果转化等工作。 |
1 |
管理类 |
全国 |
硕士35周岁以下 博士4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0354知识产权、0301法学、035102法律 |
1.国民教育系列,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能适应经常出差。 |
3 |
管理岗 |
九级 |
信息技术管理员 |
1.承担信息系统管理等工作。 2.承担科研项目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
1 |
管理类 |
全国 |
硕士35周岁以下 博士4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或工学学位)、0839网络空间安全、0854电子信息 |
1国民教育系列,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能适应经常出差。 |
4 |
专技岗 |
初级 |
会计 |
承担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
1 |
专技类 |
全国 |
硕士35周岁以下 博士4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120201会计学、1253会计 |
1.国民教育系列,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能适应经常出差。 |
5 |
专技岗 |
初级 |
化工技术员 |
承担科研项目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
1 |
专技类 |
全国 |
硕士35周岁以下 博士4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材料与化工 |
1.国民教育系列,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能适应经常出差。 |
6 |
专技岗 |
初级 |
清洁能源技术员 |
承担科研项目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 |
1 |
专技类 |
全国 |
硕士35周岁以下 博士40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0808电气工程、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理学或工学学位)、0858能源动力、080701工程热物理、080702热能工程 |
1.国民教育系列,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2.能适应经常出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