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南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人社〔2022〕213号)相关规定,2025年海南州民族歌舞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程序、自愿报名、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原则,做到招聘政策、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
二、招聘岗位
海南州民族歌舞团2025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政府聘用人员2名,其中:舞美设计1名、舞蹈演员1名(女)。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岗位条件
1、舞美设计岗位
专业要求:艺术设计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舞蹈演员岗位
专业要求:舞蹈表演专业;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要求:女性,年龄25周岁及以下,净身高1.65米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州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为海南州就业服务局服务大厅(共和县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和悦巷州人社局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974-8526188;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③近期4张小二寸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或疏忽错报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4.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分数线,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招聘人选确定后,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经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州民族歌舞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后,未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录用待遇及要求
1.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参照州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标准为4356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工龄工资和职称工资另外计算;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已聘用人员参加单位内部年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实行三年一聘、一年一续。
五、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建立严格的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招聘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构成回避要求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回避。要重点加强面试环节的监督,防止违规操作,杜绝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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