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院校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学院提质升本需要,充实学院辅导员队伍,根据《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现就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宁夏户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夏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5名辅导员(其中女辅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道德品行及职业操守;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6日以后出生);
7.符合《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因违纪违法被辞退、解聘的;
6.在处分期间的;
7.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10.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延长学制毕业的;
11.现役军人;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导员工作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7日8时至2025年7月11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报名时,填写《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扫描后,以压缩包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nxjyzzb@163.com),文件名称为:报考岗位+考生姓名。
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并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栏中签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核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拟定于2025年7月13日上午9时至11时进行,地点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考生参加笔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笔试考场安排将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知识和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以及与工作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语言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分值100分。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的体能测评人数与招聘人数6: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6:1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六、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拟定于2025年7月15日上午8时,地点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二)体能测评内容和要求
体能测评共设3项: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1)男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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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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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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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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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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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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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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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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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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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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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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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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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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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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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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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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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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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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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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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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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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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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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凡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提前下载《宁夏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辅导员体能测评登记表》(附件3),按照填写说明工整、详细填写相关信息,不得涂改。考生务必准时到达测评考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须自备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等,携带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体能测评登记表(附件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测评。
2.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等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本人或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体能测评组织单位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场予以受理,逾期不再处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体能测评期间,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检查。
3.体能测评只判定是否合格,不计入总成绩。
4.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报考岗位的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七、面试
(一)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包括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三)面试合格线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试总成绩将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九、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复印件,或者本院校出具的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被聘用以后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需提供党籍证明或党费缴纳凭记;
(二)政治考察
1.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方面的情况;
(三)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其他有关要求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凡在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3.因资格复审、政治考察不合格、放弃资格被取消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体检
(一)体检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组织开展,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政治部负责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三)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受检人视力、血压等须在体检当天完成复检。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资格复审、政治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人员实行警务化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报考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招聘公告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四)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51—7778017
电子邮箱:nxjyzzb@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951-77780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