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9个岗位
扎赉特旗第二医共体总医院依据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此次招聘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经旗政府部门批准,计划招聘人员18名。
1.扎赉特旗第二医共体总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专职人员12名。为第二医共体定期聘用人员,聘期三年,工作地点按具体工作需求安排,工资待遇按扎赉特旗蒙医综合医院招聘人员现行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2.扎赉特旗蒙医综合医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6名。为医院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医院招聘人员现行工资待遇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3.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扎赉特旗第二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专职人员岗位计划表》、《2025年扎赉特蒙医综合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15日(不含)至2007年12月15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为准,详见《岗位计划表》;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读的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从业期间有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发生;
9.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相关要求
1.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后续相关环节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第三方服务机构人事考试系统官网(http://kaowu.nmltrcjt.com),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zltq.gov.cn/)、健康扎赉特微信公众号、扎赉特旗蒙医综合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再以电话、短信及邮件等其他方式另行通知。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仔细阅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进行线上报名,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2.考生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00时至12月19日16:00时。
3.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或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取消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在网上公布,进行第二次招考。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采取考生承诺制,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经由承诺人手写签名后拍照上传至系统,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印章或他人代签。按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辅修的第二学位不允许报考。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注明。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8.报名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资格证原件;
(3)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如证件丢失可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辅修的第二学位不允许报考;
(4)经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6)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初审和缴费
1.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2月15日9:00至2025年12月20日16:00;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重新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开展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所填报的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报名费120元/人;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5日9:00至2025年12月20日22:00。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缺考的不予退费。请在缴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
5.资格初审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作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四)准考证打印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2025年12月27日8:30。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答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占比60%,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内容: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50分,总分100分。具体岗位的分类笔试测试方向见《岗位计划表》。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
4.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四者任选其一的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自行登录第三方服务机构人事考试系统官网(http://kaowu.nmltrcjt.com)查询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6.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未通过或主动放弃者,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应聘人员应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
(3)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证件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辅修的第二学位不允许报考;
(5)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征信报告(资格复审日三个月内的);
(8)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复审日三个月内的)。
4.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应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和准考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第三方服务机构人事考试系统官网(http://kaowu.nmltrcjt.com),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zltq.gov.cn/)、健康扎赉特微信公众号、扎赉特旗蒙医综合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第三方服务机构人事考试系统官网(http://kaowu.nmltrcjt.com),扎赉特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zltq.gov.cn/)、健康扎赉特微信公众号、扎赉特蒙医综合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十)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自聘人员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1.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前,要将拟聘人员《花名册》,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办理完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三)在本次公开招聘自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负责解释工作。
(四)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在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网站(http://kaowu.nmltrcjt.com)、扎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ltq.gov.cn)、健康扎赉特微信公众号、扎赉特旗蒙医综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咨询电话:0475-8818666
监督电话:0482-6063013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