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3个岗位
为切实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和公共安全消防水平,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通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0名,其中消防队员(战斗员)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科尔沁左翼中旗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通辽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工作;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4.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岗位的分配和调整;
5.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5.退役士兵在原部队服役期间被强制退役(退出)的;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的;
8.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9.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科左中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心理测试、笔试、体能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告在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一)考试流程
1.消防文员岗:心理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2.消防队员(战斗员)岗:心理测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3.消防队员(驾驶员)岗: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5日09:00—12月21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7:00。
3.报名流程
(1)进入网站首页点击网上考务,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报考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
(4)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70元/人,所有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人员现场另收取面试考务费用50元/人,其中进入驾驶技能测试人员现场收取测试费用50元/人。
(5)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须上传对应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如因个人疏忽误传、漏传证件而导致未能加分的,考生自行负责,不再进行加分。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6)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凡是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报考人员档案记录。
(7)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届时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根据通知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者有其一即可)及《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点。
(四)心理测试
所有报名成功人员均先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核,仅一次机会,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消防文员)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者有其一即可)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携带证件的,不允许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试卷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体能测试(消防队员)
按照《科左中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技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12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以发布公告为准。
为保证体能测试安全顺利,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需下载签署附件4《科左中旗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技能测试承诺书》,患有心脏病、癫痫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疾病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若刻意隐瞒病情,导致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驾驶技能测试【消防队员(驾驶员)】
体能测试结束后,驾驶员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附件3《科左中旗政府专职消防员驾驶员驾驶技能考核表》参加驾驶技能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八)资格复审
1.消防文员岗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消防队员岗从体能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驾驶员岗需驾驶实操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高中毕业人员须提供完整的学籍档案,如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提供高中入学花名册及毕业生花名册(需加盖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5)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6)个人征信报告;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隐瞒重要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同一岗位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十)总成绩计算
1.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技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再并列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消防文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再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格检查环节。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自理。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2.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参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按照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一)公示
1.通过体检与考察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录用
1.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2.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六、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
1.本次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设立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3.试用期内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解聘。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
(二)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参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缴纳五险。
七、管理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内容按消防救援队伍应承担的职能职责为准,其他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由旗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度,工作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按轮休轮岗制休息。
(二)根据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辽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旗消防救援大队对专职消防队伍进行统一管理,消防救援大队每半年对专职消防员进行一次考核,合同期限内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或发生严重违规违纪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的续聘、变更、终止、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定岗不定人。消防员首期签订劳动合同为五年(原则上无正当理由不得离职),合同期内,每年组织两次综合素质考核,连续两次不合格,将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可以选择自动退出或续签,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或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
八、纪律与监督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录用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由科尔沁左翼中旗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聘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系统生成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三)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475-322103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5、5186976
附件